第十七章 惊弓之鸟
林忆回头看了一眼,跟在后面的大小姐与凌志、凌忠,这那象是探查沉寂森林动静,倒象是逛街还差不多。
不过,想一想也就明白了,默里斯帝国在科罗多西面,狼噬盗贼团如果要进伊利昂城肯定从西门而入,他们四人却在东城门外的大道两边探查,任谁都会明白这一次的探查任务,基本上没有他们什么事了。
听着大小姐与凌志、凌忠的嬉笑声,林忆不由地皱了皱眉。
凌志与凌忠是兄弟,都是城外铁血佣兵团农庄里农户子弟,被夏远山精心挑选出来的,他们都有着一劫力士的实力,并且都精通一门战技。
“林忆,今天你就一个人去探查吧,凌志与凌忠陪我去逛街了。”
连着二天的散步,大小姐有些不耐烦了,在她心里,反正就是出城转悠,还不如在城里逛呢,最起码城里人多有意思。
看着大小姐领着凌志、凌忠走进一家店铺,林忆禁不住感叹了一声,看来那里的女孩子都一样,都喜欢逛街进店铺买东西,这也许就是她们天生的专长。
伊利昂是一座边塞小城,人口有近二万人,大多是农庄的农户和驻军,而象铁血佣兵团一样,佣兵人数超过五十人的佣兵团还有还有二家,分别是炽鸟佣兵团和霹雳佣兵团。
在炽鸟和霹雳佣兵团中,两团的团长都具有四劫大力师的实力,在区区一个边塞小城里,四劫大力师已经绝对是巅峰战力了。
尤其是炽鸟佣兵团,其团长出身于当地的一个大家族,在伊利昂城内势力根深蒂固,远非夏远山这个外来之人,一手创立的铁血佣兵团能够比拟。
就算是如今伊利昂城的城主大人,也是出身于这个大家族,有人传言,这个家族内有一名五劫力王的强者。
这次狼噬盗贼团倾巢出动,首先惊动的是炽鸟佣兵团,炽鸟与狼噬可以说之间仇怨最大,据林忆私下了解,炽鸟佣兵团每年深入墨里斯帝国的护送任务最多,与狼噬盗贼团的冲突时有发生,并且损失也很大。
就在几月前,炽鸟佣兵团护送一个商队前往默里斯帝国首府,中途与狼噬盗贼团遭遇,发生激烈交战,最后炽鸟佣兵团在暗藏家族高手的帮助下,让狼噬盗贼团吃了个大亏。
正因为如此,一得到消息的炽鸟佣兵团首先与城内各大佣兵团联盟,共同商量抗击狼噬盗贼的事情,并且私下承诺了许多好处,这才是夏远山对此事如此上心的真正原因。
在城外大道两旁的树林里闲转了二天,林忆最初的那一点热情早就消失殆尽了,他若是知道如此,还不如在地下修炼场好好修炼呢。
看透了狼噬盗贼不可能从沉寂森林出来的,可不仅仅是夏远山一人,就连凌志和凌忠都渐渐明白过来,更何况是大小姐,所以他们干脆连城也不出了,直接去逛街了。
林忆在“尼斯湖”边的草地上睡了一觉,醒来看看天色快到中午了,腹中有些饥饿,突然来了狩猎的兴趣,心里想着烤肉的味道,毫不犹豫地一头钻进密林中。
对于山间丛林,林忆可是有着丰富的经验,当年在部队之时,他可是一名侦察兵,时常在密林中穿梭,野外生存的技能特别精通。
在转了一圈后,选了几个野兽出没的地方,设了了四五个小巧的陷井,人却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闭目养神起来。
大约一个时辰过去,几个陷井没有任何动静,他摇摇头,从大树上跳了下来,看来只能亲自动手,猎上几只小动物一饱口福了。
正当他准备起身向林子深处奔去之时,耳中却是隐约的听到一个陷井发出了异响。
他脚步微微一顿,竖耳倾听,发觉触动陷井的野兽似乎挣脱了绳索,在密林中快迅的逃跑着,而真正让他奇怪的是,这只野兽竟然给他带来了一种危险的感觉。
“不会是那只草晰吧?”
想到这里的林忆,心中暗喜,总算让我碰到了,这次一定要让它尝尝我的厉害,今天的午餐就吃“霸王龙”的肉了,他脚下猛然发力,朝着“霸王龙”逃跑的方向追去。
那只“霸王龙”似乎受伤了,逃跑的速度并不快捷,所以林忆还是很容易的就追了上去,然而,当他小心翼翼地靠近时,却发现那只“霸王龙”躲藏了起来,听不到一丝的声响。
林忆一下子变得小心起来,他可是有过对付“霸王龙”的经验,知道这家伙表面看起来傻头傻脑,其实还挺狡猾的。它肯定是听到自已快迅追赶时发出的声音,就躲藏在附近,准备给自己致命一击。
不过此刻的林忆对于自己是信心十足,在他是一劫力士还没有修炼战技的时候,就已经将它击败过,如今的他可是二劫大力士了,更何况还修炼了战技,不可同日而语,自然不会将这只“霸王龙”放在心上。
“尼斯湖”岸边的这片树林,林忆再熟悉不过了,在这里转悠没有十次也有七八次了,这里只有象野鸡、野兔等小动物,除了上次遇到的那只草蜥外,就再也没有碰到过大型的猛兽。
小心谨慎的四处一搜索,偶然眼光一瞥地面,他的心猛然提了起来。
一处杂草之上,留着一双新鲜的脚印,虽然脚印很浅,只不过是轻轻踏过杂草而已,但是林忆可以确定,这绝对是一个人类留下来的。
来伊利昂城也有好几个月了,城外的这片森林可以说是他来的次数最多的地方,可很少碰到打猎之人,也许这里的农户都生活在农庄,以种田为主,生活比较稳定的缘故,很少有人进森林去打猎,而进森林打猎的几乎都是闲来无事的佣兵,七八人或十几人组队进入。
林忆犹豫了一下,向着后方退了一步,竖耳听了一下附近的动静,这才将目光盯在脚印上,仔细地观察了一阵,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。
此时,他更加肯定刚才触动陷井的是一个人类,有可能还受了一点轻伤,而且还是一位拥有不错实力之人。
这个人对于森林之行有着丰富的经验,一路上并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。
只不过此人给他的感觉就象是一只惊弓之鸟,长时间飞行太累,精神疲惫之下才会误踩到陷井,否则这些痕迹未必就会留下来,自己未必就能追上他。
随着轻风拂面,林忆体内灵力二气缓慢地流淌起来,当他的目光在有些黑暗的森林内一扫之后,猛然一阵心悸,先前那种危险的感觉变得十分强烈。
虽然四周没有任何动静,但他心里却有一种感觉,那就是危险在渐渐逼近,他豁然闪过一个念头,刚才中了陷井之人并没有走远,而是在向自己悄悄靠近,看样子想对他进行攻击,报复他这个设陷井之人。
轻轻吐出一口气,平稳了一下心神,林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,并将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。他除了在部队的时候,打过几场架外,还从来没有与其人发生过重大冲突,甚至是以命相搏的地步。
这固然是他生活在和平年代,意气之时的打斗,早已不是什么明智之举,有打斗的时间,去挣来大把钞票,那才算本事,就算是烈鹏在科罗多城时,没有多少人敢与魔熊家族的长孙为敌的缘故。
不过此时,他可以确定,对方绝对不在乎你是谁,在这密林中就算将你杀死,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,最多毁尸灭迹而已。
静静地感受着周围的动静,林忆猛然间身子一转,迅速地躲在一棵树后,而就在此时,一道寒光向他激射过来,随着凌厉的破之声,他躲藏的树干之上,多了一枚明晃晃的飞镖。
抬头看了一眼三寸长的飞镖,林忆心中隐隐有些发寒,心脏剧烈跳动了一下,又归于平静。他实在没有想到,这个世界也有暗器,更没有想到此人下手这么狠毒,若是被飞镖射中,自己肯定要受重伤。
按照林忆的认识,飞镖这东西在他那个世界,是江湖中人惯用的东西,而套用到灵力大陆,分明就是盗贼常用之物了,据他了解,佣兵一般不使用暗器伤人,他们大多用驽或弓箭御敌,毕竟驽或弓箭的威力比较大,射程也比较远。
“难道遇着了一个盗贼?”林忆不由地心生疑问,脸上现出惊异之色,暗暗道:“盗贼跑到森林里面干什么?”
深深吸了一口森林中冰冷的寒气,林忆将自己的疑问赶出大脑,集中精神,全身一下子紧绷了起来,刚才要不是自己机敏,反应迅速,说不定还就伤在这枚飞镖之下,那么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。
“既然你想取我的性命,那我也就不客气了!”
军人的热血一下在体内沸腾起来,抬头向飞镖的来处望去,林忆心中充满了怒火,身体微微向下一弯,人却如灵猫般,无声无息地窜了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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